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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標題 【國會教室-基礎篇】第十八講:變更議程
發表日期 2014-11-17
作者 口袋國會編輯群

       變更議程係為對已排定的會議內容進行改變的一種議事作為。它可以在院會發生,亦可以在委員會發生。由於委員會的議程都已事先排定,且委員會多屬業務報告與法案審查。因此,若委員會須要變更議程,非但要要在場委員同意外,行政官員能否配合,亦是一個重要考量因素。倘若委員會要臨時變更議程,卻沒有機關首長願意配合,這樣的變更議程多半沒有太大的政治意義,亦無法對業務進行實質有效審查。故委員會的變更議程多半會提早發出變更議程開會通知,以便相關單位機關首長得以列席備詢。

      相反的,院會變更議程因不涉及行政首長能否配合因素,且變更議程多半帶有部分政治利益的操作,故院會變更議程發生的頻率,遠高於委員會變更議程發生的頻率。

      第八屆立法院有一個特別的現象,就是幾乎每兩個禮拜的院會就會出現一次表決大戰。主要的原因為民進黨相對於第七屆立法院,席次大為增加,得以分配一席程序委員會召委席次,在輪流當程序委員會召委的情況下,只要是民進黨籍召委擔任主席時,對於國民黨利用程序委員會人數優勢時,民進黨召委可以祭出『程序委員會對議程沒有共識,全案送院會處理』的結論。因此,院會變更議程進行表決大戰就變成第八屆立法院的特色。

      或許有人會問,這現象何以第八屆立法院才如此頻繁的出現,之前立法院怎都不會出現呢?關鍵因素就在於程序委員會。第六屆立法院,程序委員會有三席召委,國、民、親各有一席召委。雖然國、親兩黨常常合作,但不致於完全封殺民進黨提案。第七屆立法院,國民黨掌握過半數席次,親、台聯兩黨消失,連民進黨也淪為小黨,無法分到一席程序委員會召委,自然無法主導會議進行。然而,這樣的席次分配,到了第八屆因為國民黨席次衰減,而有所改變。

      第八屆立法院,在野黨在院會頻頻發動變更議程,主要就是要利用院會表決,將在野黨在程序委員會無法通過的議案,送交院會處理。雖然送交院會處理時,在野黨仍是少數。然而,院會記錄會針對表決內容與結果留下記錄,而這些記錄在選舉時,即可製成文宣,直接訴諸選民公決。

      如果讀者經常注意立法院動態的話,應該不難發現倘若在野黨希望在週五院會發動變更議程,它必須在國是論壇結束後,主席宣讀報告事項前,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23條,提出變更議程動議。它不但可以要求將變更報告事項,亦可變更討論事項。雖然在野黨此舉甚少有成功的記錄,然而訴諸表決已給執政黨立委不少壓力,也算達到某種政治上的效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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